此为《近代中国武侠小说名著大系》序,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

陶潛詩喜說荊軻,想見停雲發浩歌,

吟到恩仇心事湧,江湖俠骨恐無多。

──龔定盦「己亥雜詩」

武俠小說永遠是一個引人爭議的話題。

儘管,作為近代中國通俗文學中最受廣大讀者歡迎的類型之一,武俠小說在過去數十年來,一直聲光燦然,流行不衰,儼然成為近代中國人不易擺脱的「成人童話」,為苦悶抑鬱的近代中國人,提供了一片恢詭恣縱的想像天地,降至晚近,更由於武俠小說的題材與名著,不斷改編搬上電影銀幕或電視登幕,深入家庭,風靡大眾,充分表現了這一脈民俗文學的流裔,在港臺等地的華人社會中,受到逾乎尋常的喜受。然而,武俠小說在正統文學界、學術界、乃至知識份子眼中的地位,仍是十分曖昧的,毁多譽少的評價,全盤否定的抨擊,是武俠小說經常遭到的命運。甚至,基於道德或實用的立場,指摘武俠小說涵意不免違法犯紀,内容過份馳情入幻,因而足以構成「精神汚染」者,也是所在多有。雖然,持這類論調的人士,未必同意柏拉圖將詩人悉數逐出「理想國」的偏激主張,而其本人又極可能是武俠小說萬千讀者群中的一員,但他們大抵認為:喜好是一回事,評斷又是另一回事,所以抵死反對武俠小說也可以進入嚴肅的文學殿堂。

三種負面的批評

若是大略歸納針對武俠小說所發的負面批評,約可得出如下的三種看法:

──對中國歷史上「俠」的觀念或行為,持根本否定的態度,從而對「武俠」一詞,深閉固拒;

──對武俠小說作為「小說」類別與形式之一的地位,持懷疑蔑視的態度,認為武俠小說的流行,只是旋起旋滅的反常現象,無法在中國文學史上估有一席之地;

──對武俠小說的内容特質,持先入為主的態度,不認為「武俠小說」有任何人文精神或現代意義之可言,只認為武俠小說的流行,是一種集體心理上「逃避現實」的趨向,因而容易流入虛無主義,有礙於中國走向現代化的道路。

以上這三種意見,雖不能窮盡學者通人對武俠小說所施予的撻伐或批判,但平心而論,武俠小說之所以引人爭議,雖在民間深受歡迎,而在學界常遭疵議,這三種意見實可視為其間主要的差距所在。值得注意的是,這三種意見並不是只針對武俠小說中绝大部分末俗鄙陋的糟粕作品而發,而逕直是對武俠小說之為物,所作的整體性價值判斷。

然則,武俠小說果真擔待得起如此嚴重的罪名麽?

中國歷史上的「俠」

關於中國歷史上「俠」的始源與流變,近來中西史學界均已有較多的探討。雖然,誠如旅美學者劉若愚先生在其「中國之俠」(The Chinese Knight-errant) 的專著中所言,先秦游俠的思想與社會淵源,能為學者共同接受的結論尚不存在,甚至「游俠並非特殊社群,亦不出於某種階級成份,不過是某些有豪俠氣概的人物而已。」然而,原始俠者的理想與行徑,顯然和早期的「儒」、「墨」、「道」三家均有關涉,卻是不可磨滅的事實。

我們現在已經很難考察出,究竟後來中國歷史上所謂的「游俠」,是不是淵源於墨家,抑或是墨家的思想與事跡,本身即源出於游俠集團。然而墨子那種「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大害」的識見、那種「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的精神、那種奔波列國排難解紛的能耐,確實代表了一種渾然忘我的俠義典型,而墨家這一個以見義勇為的犧牲精神為主要動力的利他集團,也確實可視為早期游俠光明俊偉的一面。因此,若視墨子的「兼愛」學說為中國俠義理論的張本,其實也不為過。有人視墨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大俠,即由於此。

戰國時代儒墨相爭,孟子甚至將「距楊墨」視為當務之急,自有其思想義理上的理由。

然而,在實踐層次上,墨子「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大害」的主張,與儒家的「天下有飢者,猶己飢之也,天下有溺者,猶己溺之也」的抱負,亦有不謀而合之處,兩者皆是偉大的同情心之自然流露。故而,筆者曾在他處指出:──

倘若我們不以一個特定階層的角度來看「俠」這個字,則俠的範疇可以大為擴充,至少,儒家中有不少的人物就是頗有俠氣的。孔子的弟子子路,「暴虎馮河,死而不悔」的亢直,就不失為一個豪俠之士,後來也以典型的俠烈行為而殉身,其他弟子,如「季次,原憲之倫,懷獨行之德,義不茍合當世」,司馬遷且將之列入「遊俠列傳」,事實上,孔子本身除了温良恭儉的儒雅氣度外,亦自有剛毅木訥的正義威嚴在,他推重所謂「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的「成人」,正不啻在推重俠者的精神,孝經記孔子的話說:「戰陣無勇,非孝也。」孟子也引孔子的話說:「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這都證明孔子思想中剛猛精進的一面,是與真正的俠士境界相一致的。他的大弟子曾参,更進而把這種俠者精神首定為「君子」的行徑:「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歟?君子人也!」孔子不惟深具真正的俠氣,而且夾谷一會,身臨强敵,不但不為所屈,反而據理力爭,指顧間底定大局,維護了國家的尊嚴,在實際的作為上也表現了大俠之風。孔子卒後,儒分為八,其中漆雕氏之儒,「不色撓,不目逃,行曲則違於臧獲,行直則怒於諸侯」,正是俠者修養的具體表徵,所以後人認為儒家這一流派與墨家鉅子,同為游俠的不祧之宗。流風所被,儒生之中,從東漢的太學生與黨錮人物,直至明末的東林復社中人,亦都多少懷有一股正直的俠氣。

至於道家,表面看來,其「虚寂無為」的思想,與游俠勇猛精進的態度大相逕庭,但深一層言,兩者同是對斲喪人性的社會規制之否定與突破,同具有一種嚮往更高層次的公平與正義的意念,而同表現為一種無政府主義式的生活態度,只是道家有其形上理想,故能追求内心境界的逍遙與提昇,而游俠空懷一腔熱血,只能走向人間世界中追求正義與報復而已。道家經典之中,「莊子」外篇雖非莊周本人的著作,但仍是老莊後學的思想表述,其中如「讓王」、「說劍」諸篇,每多以游俠劍士的行徑設譬,可見道家與游俠,亦不無交互影響的痕跡可循。

「俠」的罪名是否成立?

到了秦漢大一統帝國時代,法家當令,專制成形,游俠之徒,被視為擾亂社會秩序的潛在威脅,當然要受到禁制。法家理論的集大成者韓非子曾率直指出:「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儒俠並舉,一體排擯。然而,同為古代「士」的階層分化出來的產物,儒家所持克己復禮修身齊家的人文理想,畢竟是危害人君的可能小,安定社會的功能大,故儒家還可以在法家持續的侵壓與扭曲下,形式上仍與法家並存於中國歷史之中。至於從周衰世亂下的「士」所分化出來的另一型態──武士階層或游俠階層,便不免在專制政府一再的限制與迫害下,與墨家思想一起趨於沒落了。

從以上對中國歷史裏「俠」的原始形態,所作的粗略觀察,實在可以看出:「俠」的觀念與行為,根深源遠,不容漠視,並不是後世的好事之徒,憑空捏造出來的無稽之談。至於認定「俠」的觀念與行為,對文明社會的法律與秩序,構成了挑戰或破壊,則基本上是法家的論調,這一論調是否中肯得當,主要應現它所要維護的法律與秩序,是否符合公平與正義的原則而定。

要檢討「俠」在中國歷史上的是非功過,便必須先評估它具體的歷史處境。兩千餘年來,在法家思想的無限膨脹下,在帝王專制的重重淫威中,中國社會的法律與秩序是否符合公平與正義的原則?實在是一言難盡的蒼凉話題。清末因從事戊成變法而觸犯以慈禧為首的舊黨,終於慷慨赴義的新銳思想家譚嗣同,在他哄傳一時的「仁學」中曾說:

「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來之學,荀學也,皆鄉愿也。惟大盗利用鄉愿,惟鄉愿工媚大盗。」可謂已對這一蒼凉的話題,作了概括性的論斷。不久之前,當代著名的思想史學者余英時先生在「反智論與中國政治傳統」文中,更將「荀學」改換為「韓學」,以明中國政治史上法家無限膨脹的氣貌,指出:「無論就摧殘智性或壓制知識份子言,法家的主張都是最徹底的。」

在「秦政」與「韓學」交相煎迫之下,兩千餘年來的中國歷史上,充滿了志士仁人與無辜百姓的斑斑血淚。於是,民間流傳俠士的故事,嚮往俠士的精神,希望有不畏强禦的俠士出來,為遭受傷害與侮辱的人民鋤暴伸冤,以「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大害。」這似已不能解釋為對法律與秩序的無理挑戰、蓄意破壊,而無寧是對法律與秩序所賴以成立的基礎──公平與正義的原則──所寄予的無限悲憤、無限熱切的祈求與召喚!

問題是,在「秦政」與「韓學」交相煎迫之下,兩千餘年來的中國歷史上,真正睥睨王侯、浮雲生死的俠士,極難有生存的空間,於是,馳聘想像聊以慰情的武俠小說,便應運而生了。

「平民文學之再興者」

關於武俠小說的源起,向來眾說不一,或遙尊史記的「游俠列傳」與「刺客列傳」,或遠溯唐人的傳奇,宋人的話本,或近紹於明代的《水滸傳》,而兼及宋元之際的講史、遺事等源流。當然,史記「游俠列傳」是中國第一篇有系統記述游俠活動的文字,但司馬遷的文字雖然深刻生動,深具文學價值,在形式上與純粹屬於文學範疇的小說,畢竟有其區別。而唐人傳奇、宋人話本,則已頗具近代小說的雛型,而文筆簡練,情節離奇,若干精采的篇章,與近代武俠小說的作品相形之下,毫不遜色。至於《水滸傳》,處處站在為民請命的立場,時時强調逼上梁山的苦衷,將江湖人物的豪情與苦悶、反抗與宿命,發抒得淋漓盡致,直承「游俠列傳」的遺意,而在人物刻劃與情節推展上,又表現了極其高明的文學技巧,視為近代武俠小說的不祧之宗,實在最為恰當。

明代文壇怪傑金聖歎批註《水滸傳》,認為《水滸》與《史記》、《戰國策》等同樣的文學價值,並盛稱施耐庵可以與莊子、屈原、史遷、杜甫在文學史上佔同等的地位,甚至聲言:「天下之文章無有出水滸右者;天下之格物君子無有出施耐庵先生右者!」雖或不免揄揚過分,但自從白話文學流行以來,金聖歡對《水滸傳》的推崇,也已逐漸受到文學批評家的重視與肯定,至少,已不致有人對《水滸傳》在中國小說史上的地位,抱持懷疑蔑視的態度。可見武俠小說若以表彰江湖人物、抒寫草莽事蹟作為内容的主體,並不一定即影響了它成為「小說」類型之一的藝術潛力,而致必然不能在文學殿堂中據有一席之地。

近代武俠小說之大量流行,則肇端於清代中葉以後的俠義與公案小說,如《兒女英雄傳》、《三俠五義》、《七俠五義》、《施公案》、《彭公案》之類,但這些名為「俠義」的通俗文學作品,大抵出於兼具紳史身份的文人學士之手,故而常以表彰朝廷武功、削平草莽流寇為内容主旨所在,漸漸乖離了追求公平與正義的原始游俠精神。但文人學士的投入,也使俠義小說有了較豐富的詞彙與較細膩的技巧,而由於俠義小說在規格上,仍不脱宋元以來「說書」的遺意,仍表現了民俗文學的趣味,所以,周樹人在「中國小說史略」中,總結性地指出:「俠義小說之在清,正接宋人話本正脈,固平民文學之歷七百年而再興者也。」俠義小說之所以未能繼續風行下去,受到讀者大眾的欣賞,則是因為:「惟後來僅有擬作及續書,且多濫惡」,故而此道一時又告衰落。

從周樹人的評斷看來,作為「平民文學」之「再興者」的俠義小說,分明是宋人話本以來,中國民俗文學的正統流裔之一,在文學的類別與形式上,雖與《金瓶梅》、《紅樓夢》等言情小說,《儒林外史》、《老殘遊記》等諷刺小說有別,但具有「小說」的地位,則是絕無問題的。清末俠義小說一度中衰,並不是由於這一文類不能登大雅之堂,而是由於末俗濫悲,後繼無力,終致被言情小說、諷刺小說、譴責小說等新興的文學作品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