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1981-05-31联合报/03版

吟松阁凶杀案判决    陈文和判刑两年半

【台北讯】

武侠小说作家古龙在北投吟松阁被杀伤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决被告陈文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本案另一被告叶庆辉在逃,要等到通缉到案后另行判决。

判决书中说,被告陈文和(卅四岁)绰号「小胖」,在去年十月廿二日晚间十时卅分许,与在逃的叶庆辉(廿七岁)携带扁钻及短刀,到台北市北投区吟松阁旅社二一二号房喝酒,同桌的还有柯俊雄、王羽等人。至深夜十一时许,陈文和外出买东西,回旅社时在走道上遇见王羽,获悉古龙(本名熊耀华)也在该旅社二○七号房间内,於是两度前往邀占龙到二一二号房向河俊雄等人敬酒。古龙拒绝,双方遂发生囗角,经人劝解后,陈文和才离开二○七号房。

陈文和认为古龙当众不给他面子,於是与叶庆辉各携带刀械,在旅社走道口阻档古龙等人的去路。陈文和持刀冲前欲动刀,被人拉开;叶庆辉则自陈文和身后闪出,持扁钻朝古龙的右腕连刺两刀,深及动脉,幸经及时送医急救,幸免成残。案经古龙向北投警方提出告诉,移送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