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披光履尘

第一坛酒,是女儿红。

三十五年陈酿的女儿红。

传说,有好酒人家养下女儿时,就把三十坛好酒埋在自家院子里,或者闺房的地下。直到女儿出嫁那一天,这三十坛酒才能重见天日,为女儿的终身倾杯。酒香清冽醇美,父老相传,名女儿红。

三十五年的女儿红呢?三十五岁仍未出嫁的女儿,无根之萍,无宿之鸟,只怕人人都要叹上一口气。

不过这酒,年越深,却越发甘醇了。

她有一双秀气的、毫无瑕疵的脚。可是这双脚爬过山、涉过水,在灼热得有如热锅般的

沙漠上走过三天三夜,也曾在寒冬中横渡过千里冰封的江河。

这双脚踢死过三只饿狼、一只山猫,踩死过无数条毒蛇,还曾将盘踞祁连山多年的大盗

“满天云”一脚踢下万丈绝崖。

她喜欢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

她也是个很懒的人,很懂得享受的人。她绝对不会浪费生活中任何一点情趣。

她喜欢冒险,喜欢刺激。冒险和刺激,岂非正是生命中最大的一种享受?

她一向独来独往,在江湖中混了十几年,很少有人愿意惹这么一个女妖怪。但是她可怕

的地方并不是武功。喜欢享受的人通常武功都不会太高,因为不愿意吃苦。

她很聪明。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她都懂得做出最清醒的判断和最有利的选择。

她泼辣的时候,像头护崽的母豹子;温柔的时候,却又像是只小鸽子。

她有时天真如婴儿,有时却又狡猾如狐狸。

她喝酒时很豪爽。虽然她也会心疼漂亮衣服,但是有酒喝的时候,她不会在意路边牛肉

面摊的木头桌椅上沉积了多少年的油垢。

她喝酒时还有一桩好处。别人喝着喝着,会双眼迷蒙,她却是越喝眼睛越亮。亮得像天

边最明澈的星辰。

风四娘,古龙笔下第一奇女子。

她既不是为了推动情节而存在的花瓶,也不是刻意安排为男主角归宿的温情妻子。她具有如此鲜活的生命力,以至溢出了小说的框架,获得了自己独立的血肉。在《萧十一郎》中,她甚至喧宾夺主,不要说沈璧君,连萧十一郎都黯然失色。这在古龙的男性武侠世界里可算是一桩奇事。

也许作者本意并非如此,只是这个三十五岁女人的光芒实在太耀眼。她恣意得像风,热烈得像火,寂寞得像酒。

“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寂寞,就像是木柱里的白蚁一样,已将她整个人都蛀空了。”

对一个已经三十五岁的女人说来,有什么比这种没有所爱男人在身边的寂寞更加可怕的呢?

她本可以找到一个不错的归宿。她也曾嫁给富豪之子,勤恳朴实又对她爱逾性命的杨开泰,却又在洞房花烛夜逃走。

那是因为她没办法勉强自己。她诚实而固执的内心不允许她嫁给一个她并不爱的人,无论那个人多好,她对那个人多么愧疚。

她忘不了萧十一郎。即使她清楚的知道,萧十一郎爱的并不是她。

但她还是心甘情愿。

心甘情愿无数次在深夜的牛肉面摊上与他苦酒对谈,在天下人都误解他的时候说“你说的每个字我都相信,因为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我一向知道”;

心甘情愿无数次帮他找回遇险的情人,笑着对心急如焚的他说:“她就在里面,你还不快去?”然后飞快地转过身去;

心甘情愿在他为救沈璧君而赴死的前夜,通宵达旦地守着他,让他枕着自己的手臂睡去,虽然心中如火焰灼烧,却不会流下一滴泪;

心甘情愿为了他空度青春,在春药之后的那天早晨,嬉笑自若地面对不知所措的他,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因为她太了解他,也太了解自己,才不愿意增添彼此的烦扰和痛苦。

最后,她心甘情愿跳湖去救沈璧君。

她并不是个伟大的人。她也是个女人,对爱情自私的女人,像所有的女人一样痛苦。不是没流泪过,也不是没怨怼过。

深夜苦酒,听着所爱的男人絮叨另一个女人的时候,难道她不想说,“我呢?”

我呢?

这两个字在心中如雷地呐喊着,却从未出过口。

难道她不希望对面的他,听见她心中的呐喊么?

难道她不知道玉成了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她会痛苦寂寞么?

她知道。她也希望。如此自尊如此敏感,她所感到的痛苦甚至比平常女人更甚。

可是,她更清楚地知道,如果失去了沈璧君,他会多么痛苦。那样,她会更痛苦。

所以她只好豪爽地举杯,豪爽地大笑。

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不是伟大。这是一种无可奈何。

可是,这无可奈何本身,不就是一种伟大么?

她太了解他也太了解她自己。她知道对他们而言,最好的距离是兄弟。

从前以为,女人的坚强和男人的坚强不同。坚强的女人会永远离开,忘掉该忘记的人,重新开始。而只有最坚强的男人,才能做到默默守护所爱的人,若无其事不露丝毫端倪。这种坚强所要承受的重量,绝非前者可比。

只有风四娘,这敢爱敢恨率性独行的女人,这风一般、烈火一般的女人,做到了男人的坚强。

她是女人,真正的女人,伟大的女人。

为了这个女人,当浮一大白。

三十五年女儿红虽是甘洌醇绵,却总有些辛辣和苦涩。

而正因为这苦涩,女儿红才会成为千年流传的绝世佳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