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知风草

17,沈浪

总觉得,沈浪是古龙笔下一个太过完美的人。写《武林外史》时候的古龙,正面临着他与笔下人物共同面对的一次艰难突破,从传统武侠的循规蹈矩,突破到印有鲜明古龙印记的创作高峰。这样的举动在当时看来无异于冒险,因为一旦失败,也许欲求退回原地亦不可能。而古龙毕竟还是毅然向前迈出了这坚定的一步。

尽管已经开始带着古氏浪子独有的微笑,至情至性的胸怀,而沈浪依旧是完美,也许太过完美了。所以,在看过古龙成熟期后来的太多作品后,回头再看沈浪时,总觉得他的笑容虽然迷人而温暖,却始终是太过模糊了。那种带着些许遗憾的距离,似乎于我,是无论如何再也跨越不过去的了。他也许会是我崇拜的英雄,偶像,我却不会想拉着他的手,一叙长短。只想远远看着,看着他在众人的目光中闪耀独一无二的光芒。

古龙写了很多的英雄,很多的浪子,李寻欢的飞刀出神入化,却因为嗜酒如命,时常咳嗽到脸色苍白;楚留香风流倜傥,可是鼻子不灵光,虽然常常可以因祸得福,但这小小的缺陷总是不争的事实;陆小凤最大的毛病是多情,常见他一个人苦笑着喃喃自语:要命的女人,而虽然有“灵犀一指”和“双飞彩翼”这样的功夫,可还是动不动以胡子为条件去求人来帮忙,只怕也不见得十分光彩吧?傅红雪身患病疾,至于郭大路,他的毛病可更是不只十七八点。

似乎也只有沈浪。能让一向眼高于顶、目下无尘的怜花公子一面恨得咬牙切齿,一面又佩服到无话可说。硬是这样的出众,这样的优秀,这样的卓然不群,傲视天下。沈浪,仿佛是横空出世的神仙一般的人物,简直已经无懈可击。

追求完美,是人类的天性使然,而武侠世界中的大英雄、大侠士,也往往是以完美的化身自居。纵然也曾历尽艰险,却始终“三千宠爱在一身”,从相貌,武功,到机缘造化,乃至众女儿的芳心,无一不是情之所钟,不离不弃。这里面寄托的,只怕已经是太多人美好的梦想与追求。

然而,我却总是对过分完美的事物有着不能释怀的狐疑,总觉得那是镜花水月,美得失真,多半也就不是真的。而时间真实的遗憾,反倒让人踏实了,虽然要叹一声,终是美中不足,到底没有真正的完美。这样的矛盾,似乎是注定无法解决的。

让七七爱上沈浪,并不难,让很多女孩子爱上沈浪都不会太难。他是那么优异,出众,而她又是那样的真诚热烈。虽然她可以伏在金无望的怀中哭泣,马上又会为了熊猫儿的安然无恙而破涕为笑,但是,她心中,只有沈浪才是真正放不下的,偏偏这放不下的理由,却又似乎和沈浪的优秀并无关系。也许,就是一个女孩爱上她要爱的人,那种固执而无道理的坚定吧?也正是为此,我才一直觉得,如果七七爱上的不是这个太过完美的沈浪,那该多好。哪怕像金灵芝般知错也不悔,那样,说不定我会更爱七七。

许多人一定不会同意我说沈浪爱飞飞。他们的心中,沈浪的完美不仅在于他的侠义,也在于他对七七的深爱与专一,甚至哪怕是用对天下人俱仁慈而对七七独残忍的方式。这确是我对沈浪最大的敬佩和怜惜,又是一个身负家国的大好男子,面对真爱,却不得不忍痛放下的千般纠结。但,那个叫王怜花的才子和我一样,还是愿意宁可自以为是也要咬定,沈浪也爱飞飞。或许,于王怜花,那是男人之间才有的默契,而在我,是对飞飞的痛惜,也似乎唯有这样犹豫徘徊哪怕只有一瞬间的沈浪,在我看来,才是有世上男儿应有的真实与不足。他固然可以不视染香的媚惑,他可以沿着王夫人的戏码故意顺水推舟,而对飞飞,这个究竟是该可恨还是可怜的爱着他的女子,还有她腹中带走的他们的孩子,一个真正完美的男人,能无一丝牵挂与心伤?纵使她爱他的方式如此残忍,也只是因为仇恨已经让她不知道该怎么正常的去爱了。沈浪,七七,飞飞,三个人的故事也许只是人生的一个缩影。

而飞飞爱上的,究竟是完美的沈浪,还是她对人间真爱的渴求?我竟一时也不能分辨。我只知道,爱上沈浪的女子都太苦了,无论七七还是飞飞。七七在终于牵到沈浪手的那一刻,开心的忘记了她所承受的一切苦难,哪怕和他一起去死也是开心的。她要求的真的很少,那么一点点的快乐就足以弥补她的一切付出,她不关心沈浪的爱还有多少给了天下苍生,只要有这属于她的一部分,她已经真的很知足了。可是,贪心如我者,反而不会希求一个所谓完美的男人来相伴一生。只有当残翼的天使相拥抱,才能够并肩飞翔。如果不是甘愿做皓月旁边不起眼的星星,为点缀皓月的明亮甘愿牺牲自己的光芒,那么,两颗耀眼的太阳就注定不能同时存在。我虽然不是太阳,却有我的唯一,因此飞飞的离开,也许也正是为了她真的不能如七七那样为爱甘愿放弃一切,财富,尊严,甚至生命。这两个女人是不同的,究竟谁更幸福,谁更不幸,太难说了。而我想说的却是:一见终身误的,又岂止是杨过一人呢?

沈浪的轮廓无论如何在我的心目中就是一个那样淡淡的影子,反而不如熊猫儿、王怜花那般深刻、分明。他被古龙和世人赋予太多光环了,以至于这光环都耀花了我的眼,反而看不清他的面容,更看不清他的心事。

我当然不是不爱这样的男子,可是,对那种不能不深觉遗憾的完美,我想,只怕沈浪自己也是难免疲倦的。可是,他注定无法停下来。有一种人,他注定是众星捧出的皓月,注定为太多人而生活,但却不知,清冷如是,深夜悠长,这高处不胜寒的宿命,究竟是一切的结束,还是一切的开始呢?

18,卜鹰

记得初看《大地飞鹰》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才刚刚上小学不久。古龙的书那时还没看过几本,却一下子被这故事诡异的开头深深吸引住了,无法自拔。那些操着古老神秘异族语言的“猫盗”究竟是什么人;几个女人,到底谁才是真正无孔不入的“水银”;要命的小方是不是真的不要命,而那个喜欢玩虫子的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那时虽然吸引我的地方很多,想要一探究竟的问题也很多,可那时候的我并不是非常喜欢卜鹰。他有冰冷如刀锋的目光,不帅,有着秃鹰似的阴沉。然而,我也不得不承认,这其实是一个很酷的男人,他也许没有小方或者古龙笔下很多其他男人那样讨女孩子的喜欢,但是,他的冷傲,依然有着摄人的威力。

鹰,是天空的帝王,卜鹰,也仿佛是一个天生的王者。这是在我看到他名字的第一刻开始觉得的,尽管那是时他还只是一个沙漠中神秘的行者,可是有一种人,他的高傲似乎是永远掩盖不住的。古龙也许不是最喜欢卜鹰,他应该更喜欢那种有着脉脉温情但是却比谁都更懂得坚毅的男子,可是他还是写了卜鹰,好像并不受自己的控制。卜鹰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浪子,卜鹰更多像一个传奇。

卜鹰说,他从来没有朋友,卜鹰身上每根血管里流着的好象都不是血,是冰水。卜鹰可以像一只骄傲的苍鹰,独来独往,但是却有无数人可以为他随时准备牺牲自己的生命。

这样的人,究竟是让人亲近不得,也舍不得远离。这个名字多年后重新提起,是因为在我开始写古龙笔下男人的时候,有一个人,他对我说:写写卜鹰。

这只孤独的鹰,终于找到他的知音了么?

大漠,无边无际的大漠,没有水,没有食物,仿佛也没有生命。兀鹰在高空盘旋,四周是一片死寂,却又仿佛充满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好似随时都可能奔涌而出。大漠历来是武侠小说作家们喜爱的背景,他们让笔下的人物在茫茫大漠演绎别样的爱恨情仇,只因为在这里,一切都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而一切又都是那么的凸显,不可调和。

《新龙门客栈》,那是一个关于大漠、侠客、情感纠葛的故事,而这个关于大漠与卜鹰,还有三十万两黄金的故事,又是怎样?

卜鹰像是从天而降的神,又像是来自地狱的幽灵,他冰冷好像不带有一丝人类应有的感情。他像一只巨大的鹰,在他的笼罩下,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仿佛喘不过气来的压抑。

而这只孤傲、冷漠的鹰,他居然也有家!不但有家,还有一个像阳光一样明媚美丽的女孩子在等着他。当他看到她那和他一样微微弯曲、鹰一样的鼻子,他笑了,笑得很开心。看见她,卜鹰的眼里,仿佛也有了阳光。

卜鹰不是鹰,卜鹰是个人。武侠世界里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人物,有的故弄玄虚,有的看似冷酷,可是,不管多么奇怪的人,总是会笑的。那笑容即使再短暂,也至少意味着他们还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有时候,武侠世界里的价值观是颠覆的,都说血液是人的生命,可是这里的泪水和微笑,有时候都反而更珍贵。卜鹰眼中的阳光,简直仿佛可以让百花盛开。

卜鹰,也许注定是一个传奇,他神秘的武功,他庞大的商队,他手下看似平平无奇却个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死士。他不是没有朋友,小方是他的朋友,他还有一个情人,那阳光一样的女孩子,让人只要看了一眼就再也无法忘记。

可是,这个传奇却偏偏在最辉煌最关键的时候,戛然而止。卜鹰最后的结局是什么?那个在《猎鹰•赌局》中豪赌慷慨的卜鹰,是不是就是大漠中复活的苍鹰?然而,他们一个喝的是烧刀子烈酒,一个却懂得欣赏波斯的葡萄美酒,一个穿的是宽大的白袍,一个却永远是一袭鹰羽似的黑衣。

古龙的很多作品,都仿佛匆匆结尾,让人感觉仿佛并没有真正结束,而对着一个让你欲罢不能的人时,这种感觉尤其明显。即使是《天龙八部》中,阿朱身中萧峰一掌,情知回天乏术,但是我当年还是痴痴的盼着她没有死,就像小龙女一样,总有一天还会回来。卜鹰呢,他还会回来吗?带着他的冷酷,带着他的烈酒,重新回到大漠,回到他的家园。

《大地飞鹰》不是古龙最优秀的作品,但是当我在红极一时的郭敬明《幻城》一书中,看到他对阳光送别小方那一段描写不自觉的模仿,我还是欣慰而感动的。毕竟有人也曾那么用心的看过这个别样的故事,并且念念不忘。

古龙不是金庸那样的文化高手,他也许不会像金庸一样,把中国文化的种种精髓运用到炉火纯青,那一曲“笑傲江湖”的广陵曲谱,那一局改写乾坤的“珍珑棋局”,真是令人拍案,不由佩服“从何处想来”的高妙。然而,古龙笔下,也有三首曲调,令人久久难忘,荡气回肠。一首是唱尽萧十一郎一生悲歌的《饲狼曲》,古朴苍劲,大气悲凉;一首是《英雄无泪》里的“浪子歌”:“浪子三唱,只唱英雄;浪子无根,英雄无泪。浪子三唱,不唱悲歌;红尘间,悲伤事,已太多。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那是浪子的悲哀,也是太多世人的悲哀。还有就是卜鹰一直反复吟唱的这一首:“儿须成名,酒须醉。酒后倾诉,是心言。”反反复复,只有这寥寥几句,但是却隐含了多少豪情,又是多少惆怅。配着让人忍不住呛到咳嗽的烈酒,几个热血男儿,彼此应和,曲调单纯而高扬。那样的场景,即使想想,也足以让人胸中涌起万丈豪情。

而小方却说,我想江南了。卜鹰黯然,你,究竟是和我们不一样的人。

但是,为了卜鹰,小方依然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这,不正是因为他们都是一样的人吗?一样重情重义,却要故意装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为的只是不想别人陪他们一起伤心。卜鹰,你究竟是怎样的传奇?

想要一探究竟的心,终于还是随风而逝,但是,只要有蓝天的地方,就是苍鹰的国土,这一点,却永远不会改变。

19,金无望

“快活王”座下财使金无望,一代枭雄的左右手。他有莫测高深的武功,喜怒不形于色的冷酷外表。金无望也许确不是一个会令女子轻易动心的男子,但他却是一个会令男子动容的汉子,就连沈浪也不例外。这与他的外表无关,却与他的个性有关。一个外冷内热的真男儿,总是注定要赢得敬重与理解的。

记得以前一群因为喜欢武侠而意气相投的人在“谈古论金”的时候讨论:古金笔下,各自最爱的男人是谁,还要附上理由。于是一时间,众口纷纭,莫衷一是。那时候的我已经独独钟情花满楼的平和无争,而其他大多女孩子,或爱萧峰大义,或怜杨过痴狂,讨论者中也不乏男子,一位以诗结交、堪称知音的朋友就大声喝道:“大好男儿——向问天!”一句“大好男儿”,使得人顿觉热血沸腾,武侠世界的伪君子太多,真正当起“大好男儿”四个字的人,却恐怕寥寥无几,更何况向问天竟是日月神教中人!想到他,心中始终是那个忠心不二、永远陪伴在任我行身畔的义仆良友,那与令狐冲结拜的有情有义、血气方刚。情知奈何,却依然秉承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是,一句“大好男儿”,倒也当之无愧。而那独爱他的男子,天性中的壮烈使然,亦是可见无余。

作为武侠世界两颗遥相呼应的明星,金庸和古龙笔下太多人物之间,似乎都隐隐有着某种仿佛神秘的联系。而如果说一定要在古龙的书中也找出一个向问天式的“大好男儿”,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金无望。一样的忠肝义胆,一样的豪迈气概。看金无望与沈浪的惺惺相惜,肝胆相照,甚至不惜用断臂的代价以回报知己。这样的男子,胸中究竟蕴藏着多大的勇气与惊人的胆识!这样的男儿在女子看来似乎是呆到可以,但是,唯有同样心意相通的兄弟朋友,才知道他的人格是多么值得尊敬。

只不过,向问天追随任我行,终是无悔,为救教主,牺牲兄弟也属应当,纵然这一切为的是一番抱负,并不是出于个人野心,然而,有人就要发问:为了良善的目标、崇高的理想,是不是可以使用卑鄙的手段?金无望是为了快活王的知遇而为其心腹的,那也是自古良马酬伯乐的使然吧?而终于因为手残被快活王弃如敝履,那一刻的金无望反而没有悲愤,因为他已经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于是,幡然回首的金无望选择了冷静的复仇。也许向问天心中,有的是对主人的忠贞,也有对朋友的敬重,而除了这一切,在金无望的心中,则还有着一份对心爱女子也许永远无法诉说的深情。

自古道“无情未必真豪杰”,怎奈何,此情今生却只能暗藏。在似乎永远是不动声色的面容下,心潮纵是已经起伏如海,也只能空余惆怅,叹一句今生无缘。那个深爱着的女子心中的人,竟然是他一生中最敬重的知己,这样的遭遇是幸,是孽,却总是无从回避。

朱七七也许尚不知道这仿佛钢打铁铸的汉子为她忍受了怎样的煎熬。她不是不爱他,虽然他相貌丑陋,可他却也许是这世上最了解她的人;虽然他外表总是那么冷漠,他的心有时候却软的像豆腐。朱七七在最痛苦的时候,对他说:“你是对我最好的人,我要和你在一起。”说这话的时候,她故意很大声,好像这样,就真的可以忘记沈浪似的。

而面对这连死也宁愿死在沈浪手里的傻女子,她自以为骗过了自己,可是,她没有骗过任何人。

金无望如果是龙啸云,他可以用尽一切办法,伤害沈浪,龙啸云岂非也是李寻欢最好的朋友么?金无望如果是连城璧,他可以利用他断臂的种种可怜,让七七心软、落泪,那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女孩。都是些为情所困的男子呵,谁也不能指责说,他们这样做错了,爱,是从来没有对错的一件事。

可是金无望不是别人,他就是他。堂堂的男子汉,拿得起,就要放得下,尽管有时候,放下要比拿起不知艰难多少倍。

就在沈浪说出那句:“在下从不愿失礼于天下豪杰,金兄既是英雄,在下自当以礼相待!” 这个如岩石般倔强、冷漠的男人竟也抑制不住眼中的感激之情。理解与尊重,是这世上最奢侈的情感,而这样的情感却是从一个对手的口中说出,有那般真诚与恳切,此时,言语已经是多余的。金无望得遇沈浪,也许是他一生的幸运,而沈浪得遇金无望,难道不亦人生幸事?众人皆慨叹: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这知己,又往往是可遇不可求的。古龙常说,有时候最大的对手也是最尊贵的朋友,只是可惜,却难免一战,偏要拼个你死我活后,白白叹息。

所以金无望才是常人不可及的真汉子,他毅然放下了遇见沈浪之前属于他的一切,也毅然放下了遇见沈浪后注定属于沈浪的一切,之身飘然远离,何等潇洒。

而再一次重逢,金无望这样的大好男儿居然流泪了,就为了这久别重逢,为了这难得的知己。

高尚流水的余韵,竟是永不断绝的。

20,朱停

一次聊天中,一个因为同样喜欢古龙,也因而喜欢我所写的那些古龙笔下女子的朋友问我:古龙笔下有那么多的女孩,个性千秋,玲珑可爱,如果你是一个男子,那么,你会选择哪一个?

我想了想,然后告诉她:如果我是一个男子,我会选风四娘来做我的异性兄弟,她有男儿的豪爽,也有女儿的柔肠,可以和你推心置腹,把酒言欢,却不会纠缠你,干净利落。记得一位师兄对我说:把一个可以在她面前无所顾忌而又是那么大方细心的好女子变成一个在婚姻中只关心身边的柴米油盐,整日里不住唠叨抱怨的平凡妇人,那是一种浪费,甚至犯罪,所以,我不会让她成为我的妻子。也许,风四娘的优异,也正是她注定不能拥有一种普通人幸福的致命伤。

而我会选苏蓉蓉、宋红袖,还有青青身边的侍女小香来做我的红颜知己,她们像静静的清泉流过心田,像黑夜里一盏温暖却不刺眼的油灯,让疲惫的心灵得到宁谧与抚慰。她们不需要太多语言,有时候就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而连这样的沉默,都是令人感激的。

朱七七、丁灵琳,甚至石秀云,这样勇敢为爱、执着不悔的女子,可爱,甚至可敬。可是,她们也许是我的情人,却也很难成为我的妻子。那爱的洪流实在过于凶悍,以至于让人有仿佛喘不过气来的隐忧。慕容秋荻,丁白云,她们何尝不是曾经深爱着的?而那至情至性的女子们,她们的爱与恨着实太难分辨了。如果说被这样的情网捕获也许是心甘情愿的,而过紧的束缚却可以令太多男人很快感到想要逃避。男子,毕竟也是爱自由的。

双双是个好妻子,大婉其实又聪明,又善良,可是如果我是男子,我不禁自问:是否就真的能够免俗,忽略一切外在的皮相?亦舒在《二十一世纪浮华对女性本能影响》一文的结尾,给出的依旧是一个看上去模棱两可的答案,两个女孩子用故意扮美扮丑来测试男人内心的实验,究竟结论如何,不得而知。《西凉闲话》中说,送给林妹妹的情书永远不会落到梅超风的手里,这个看似荒唐的悲哀,依然是神圣不可撼动的。

青青太优秀,仿佛不是人间的人物;水灵光竟让人几乎不忍轻慢,让人自惭形秽;三位可爱的老太太,如果多和她们聊聊天,说不定你会很快学到更多的东西……然而,终身伴侣,那是一辈子幸福的指望和依靠,一时间,竟也迷失了方向,不知如何取舍。

就在这时,仿佛灵光一闪,我告诉她,我有答案了,我的妻子,应该是“老板娘”。

写了那么多古龙笔下的女子,几乎没有看到谁过多的关注起这个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的女人,而她的幸福,其实却足以让我羡慕不已。这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丽,她的迷人,而是因为她有一个好老公。有人说,女人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爱上一个男人,并得到他的爱。是不是成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却可能是女人一生最大的幸福。

老板娘的老公,当然就是老板。

在《陆小凤传奇》里,在陆小凤、西门吹雪、花满楼的风采照耀下,却有一个人,出场虽只寥寥数笔,但已经足以吸引我的眼球与关注。古龙在《陆小凤传奇》里写了他笔下公认最有趣的几个人,比如老实和尚、龟孙子大老爷,而我最喜欢的,却还是朱停。

朱停这个老板其实竟从未开过一间店,也从没做过一样生意,但这不影响他过最舒适的生活。朱停名字的意思就是:凡事都停下来想一想。

而当你停下来想一想之后,这世上就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类似的话在很多年前一部叫做《十七岁不哭》的青春偶像剧中也听到过。那时候我还年轻,记得看到高三的学长对着刚进高一的一批不谙世事的孩子们说:“当你们想哭的时候,忍三天;三天后,你就不会再想哭了。”有人就开玩笑说听你这话我们现在就想哭。那正是一个草长莺飞、年少轻狂不知愁滋味的年代,而当蓦然回首,才恍然发现,一路行色匆匆,不知不觉中,竟也走过了这样多的万水千山。而如果真的可以停下来,嗅一嗅花香,听一听鸟语,人生乐事,莫过于此。

懂得停下来的人,通常都是一个快乐的人,因为他知道自己要的不多,所以才不会“身后有余忘缩手”,知足者永远是常乐的。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样的男人,是不是有些窝囊?

老婆和天下最有名的大混蛋陆小凤喝酒去了,面对“青龙会”的高手,他却淡淡的说:“老婆要和别人喝酒,我坐不住又能怎么样?上房去翻跟头?滚在地上爬?”难怪老板娘恨得牙痒。她故意惹他生气,吃醋,想看看他究竟是怎么想的。可朱停就像是个聋子,呆子,偏偏好像根本听不懂她的意思。都说对付不讲理的女人,男人只有闭上嘴才是上上策,朱停不闭嘴,反而可以更加把女人气得半死。这个貌不惊人的男人手段之高明,只怕还要远在号称对付女人很有“办法”的陆小凤之上呢。

他不是窝囊,更不是真的又呆又笨,他的大智慧是不计较细节与琐事的洒脱。凡事停一停,笑一笑,这样的生活,只怕是比神仙还要优哉游哉。老婆美丽,朋友赤胆,至于他们是用什么样的方式对你好,照单全收就是,又何必非要要求千人一面,那这个世界岂不是闷也要闷死了?

何况——老板娘也笑了,他的手很巧,可以做出别人想也想不到的事。虽然气他不解风情,可是,她显然也很为自己的丈夫感到骄傲,谁想抢走他,她还不答应呢。她气他是她的事,而他却绝对不可以做对不起她的事。此时,朱停才缓缓抬起头,一副的胸有成竹,俨然意料之中。

凭借自己不起眼的相貌,居然能让一个女人吃醋,这样的男人,绝对是聪明的。他知道一个女人只有吃醋吃得越凶,才表示她越在乎你。想起《此间的少年》里一句,用在这里恰到好处:朱停若不是长得太胖,外貌实在不敢恭维,对他的人生态度与大智慧、小心机,我都简直忍不住要以“妙人儿”呼之了。

是的,我怜惜傅红雪,也欣赏叶开,为李寻欢的爱情扼腕,想陪花满楼等月落、听花开,或者斗胆和胡铁花拼拼酒,于我,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老公,我还是选朱停,不用很帅,也无需很富有,会享受生活,会偶尔装装傻,还有,懂得怎么让我放不下他。

就让我也做一个快乐而骄傲的“老板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