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绽

长篇小说出现漏洞很正常,《边城浪子》中的枝节就不说了,只讲最大的破绽:当年梅花庵1役,生还的刺客到底有几人?

古龙借沈3娘之口用1种绝对肯定的口气说:7个。那我们数数吧:萧别离、易大经、郭威、薛斌、桃花娘子、柳东来,和那个事后“天良发现”之人。丁白云的武功想必并不坏,而对白天羽的恨决定了她不可能只参与谋划而不亲自动手,所以她也应该算进去。这么1来即便古龙所说的7人仅仅是指在庵外埋伏的蒙面刺客而不包括在庵内喝酒的马空群,也已无法自圆其说。此外,小虎子唤公孙断为“4叔”,很可能当年白老大和白天勇、3老板马空群下面排行第4的就是公孙断。虽然沈3娘说在行刺计划中公孙断不过是个奴才,但从她的口气以及公孙断对此事的熟悉与恐惧程度看,后者很可能也参与了梅花庵之战。再加上马空群,这不就10个人了么?

电影

电影与古龙小说的联系也早已不是新鲜话题,我甚至觉得古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李小龙之后的港台武侠电影。当然这是个大的话题,以后再说。单就《边城浪子》而言,看它就像看电影。这种感觉在全书的前面部分尤其明显。

曾有人批评《谍中谍2》开场不久男女主角在悬崖边上的飞车追逐是典型的好莱坞式浮华,除了烧钱来换取视觉效果外毫无意义。我认为此说颇中肯。以这部片子对应《边城浪子》,《谍中谍2》的片头是汤姆•克鲁斯独自1人未用任何安全设备在峭壁上攀爬,而《边城浪子》则以满屋的黑、被血染红的雪和充满怨念的诅咒营造出极度压抑的死亡气息,这两个开场都很难不令人印象深刻。随后叶开在萧别离的地盘寻衅滋事,除了说明叶开的无聊之外,剩下的也跟前面提到的飞车游戏1样是典型的故弄玄虚。目的都只有1个,吊观众的胃口。

文学作品独有的魅力之1是它给读者以无限想像空间,这是其它任何艺术形式都不能比的。我们不妨看第1章中的某段--

少女的声音如梦呓,轻轻道:“你1直是个孩子,现在,我要你成为真正的男人,因为有些事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做。”

她的嘴唇温暖而潮湿,轻吻着傅红雪的胸膛。

她的手在探索着…

傅红雪倒下,倒在床上,可是他的刀并没有松手。

这柄刀似已成为他身体的1部分,成为他生命的1部分。

他已永远无法摆脱!

想像1下,这时候光线是否应该逐渐暗淡,然后1切归于沉寂?这样的画面,电影中是屡见不鲜的。

其实《边城浪子》光是在第1章就堆积了大量电影元素,蒙太奇手法的运用屡见不鲜。如“苍白的手,漆黑的刀”等对比色差。而最精彩的还是本章的最后部分。因为太喜欢,故全部转录于下--

远方忽然扬起了漫天黄沙。

密鼓般的蹄声,7匹快马首尾相连,箭1般冲入了长街。

马上的骑士骑术精绝,驰到白衣人面前时,突然自鞍上长身而起,斜扯顺风旗,反手抽刀,整个人挂在马鞍上,向他扬刀行礼。

这是骑士们最尊敬的礼节。

从他们这种礼节中,已可看出这白衣人身份绝不低。

他本不必忍受这种事的,但却宁可忍受。

无论谁如此委屈自己,都必定有目的。

他的目的是什么?

刀光闪过他全无表情的脸,7匹快马转瞬间已冲到长街尽头。

突然间,最后的1匹马长嘶人立,马上人缰绳1带,马已回头,又箭1般冲了回来。

人已站在马鞍上,手里高举着1杆裹着白绞的黑铁长枪。

快马冲过,长枪脱手飞出,笔直插入白衣人身旁的地上。

枪上白绫立刻迎风展开,竟是1面3角大旗。

旗上赫然有5个鲜红的大字:“关东万马堂。”

大旗迎风招展,恰巧替白衣人挡住了初升的阳光。

再看那匹马,已转回头,追上了他的同伴,绝尘而去。

1人1马,倏忽来去,只留下满街黄沙和1面大旗。

旭日正照大旗上!

街上几十双眼睛都看得发直,连喝彩都忘了。

突听1个人放声长笑,道:“关东万马堂!好1个关东万马堂!”

这岂非正是1组绝佳的电影镜头?而如若我们仔细看,就会发现古龙在前几章里的叙事是跳跃式的,1会傅红雪,1会叶开,1会萧别离,1会马芳龄,还有花满天与紫衫少年等,再将之有机组合,这岂非跟电影中将看似错乱的片断拼贴到1起来展现特定情节与人物的蒙太奇手法很相似?而全书的结尾,真相大白之际,你会发现几乎所有人--如叶开路小佳丁灵中等--都是揣着明白在唱戏,演员而已。至于古龙小说为什么与电影有如此紧密的联系,我想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1个,无疑应该是电影乃工业时代的产物,而古龙也明显深受现代经济社会的影响吧。

其它

留意1下,古龙此书中间或会出现写景的4字句,顺手拈来,很是优美凝练,而且偶尔情景交融,非常漂亮。如33章“刀下亡魂”第1段的“秋寒满衾”,既写萧索秋意,更精准地捕捉到了翠浓在傅红雪不辞而别后的孤独、心寒与绝望。这似乎也可从1个侧面看出他的古文功底并不低。而第39章“情深似海”中,郭威最小的孙子提着大刀冲过去要杀傅红雪,刀已快砍到他身上,而傅红雪仍未走出思想的牛角尖。这时候丁灵中在暗处用飞刀将这个小孩刺死,我注意到古龙写了这么几句话:

既然没有人看到这柄短刀是从哪里来的,那么它当然是傅红雪发出来的。这孩子最多不过才10岁,这脸色苍白的跛子竟能忍心下这种毒手!

人丛中已不禁发出1阵愤怒的声音。

这应该只是古龙为造势的随手1笔,本来极正常。但我想借此说说个人看法:不管他是小孩也好,老人也罢,既然他要杀我,既然他的刀已快砍到我身上,那我就可以还手将其杀死,所谓众人的愤怒是完全没有理由的,不可能强求人们在面对对方的杀机杀意杀手时还考虑“他本没有能力伤害我,所以我也不必置其于死地”,也不必强求,这时候我们只需要看动机就是了,毕竟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1次,丝毫不能马虎,谁又能绝对保证看起来没有能力伤害别人的人就真的无法对他人构成伤害呢?还是阿飞的原则最正确:你要杀我,我就先要你死。像阿飞这种看似简单的法则之所以永恒是因为它们往往是1种凝练,并不简单。

2006年12月